丹麥通過新法 將庇護申請人送到歐洲以外國家
(中央社哥本哈根3日綜合外電報導)丹麥國會今天無視非政府組織和聯合國的呼籲,通過一項法案,讓丹麥得以將尋求庇護者重新安置在歐洲以外的國家。非政府組織和聯合國憂心此舉將損及難民的權利。
丹麥國會今天以70票贊成,24票反對,通過這項法案。此舉顯然背離了歐洲聯盟(EU)整頓歐洲殘破不堪的移民和庇護規定的努力,歐盟內部對此議題立場嚴重分歧。
新法允許丹麥將抵達境內的難民送到夥伴國家的庇護中心,等候庇護申請的審核,這個夥伴國家可能在歐洲以外的地區。
執政的社民黨移民議題發言人史托克蘭(Rasmus Stoklund)今天稍早告訴丹麥廣播公司(DR):「如果你在丹麥申請庇護,你要知道,你會被送到一個歐洲以外的國家。因此,我們希望人們會停止在丹麥申請庇護。」
丹麥是歐洲移民政策最嚴格的國家之一,這個富裕的北歐國家今天通過立法,在歐洲以外地區開設庇護中心,一旦庇護審核通過,申請者將會被賦予居住在庇護中心所在國的權利。
丹麥總理佛瑞德里克森(Mette Frederiksen)領導的社民黨(Social Democratic Party)主張反移民,這次採取的新舉措目的是全面遏止移民進入丹麥。
尋求庇護者實際上必須親自在丹麥邊界提出申請,然後在等候申請審查的同時,被以飛機送到歐洲以外的庇護中心。
如果庇護申請獲准,申請者取得難民身分,就會被賦予居住在庇護中心所在國的權利。
儘管部分左翼政黨傳出反對聲浪,但在包括極右派在內的多數議員支持下,國會今天通過這項法案。
丹麥通常以全世界最快樂的國家之一為人所知,但近幾年來,丹麥一再以反移民政策登上新聞頭條,包括官方設下「零難民」的目標,並認為現在敘利亞的部分地區是安全的,而撤銷敘利亞難民的居留許可,以及修訂貧民窟法,以減少「非西方」居民的人數。(譯者:陳昱婷/核稿:劉淑琴)1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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