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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正媚外風氣 北韓新法嚴禁韓流

2021/1/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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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首爾20日綜合外電報導)因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恩加強對付外來文化影響,並呼籲為了本土演藝產業更健全發展,舉凡被查獲收看韓國影視娛樂或模仿韓國口音,將面臨北韓當局處以高額罰款或逮捕入獄。

影響層面廣泛的新「反動思想與文化排斥法」(Reactionary Ideology and Culture Rejection Law)於去年底實施,而總部位於韓國首都首爾、由脫北者經營的網站「每日北韓」(Daily NK),本週報導了相關的施行細則。

每日北韓18日引述取自這部法律的闡釋文件並指出,這些措施包括孩童違反禁令得處父母繳交罰金;收看韓國媒體最高可處15年徒刑;製作或散布色情內容、使用未受理登記的電視、收音機、電腦、舶來品手機或其他電子產品都得受罰,

總部位於日本、介紹和披露北韓內部消息的雜誌「臨津江」(Rimjingang)本月報導,「反動思想與文化排斥法」嚴禁韓國口音或韓國的寫作風格。

臨津江的報導引用據稱是金正恩親筆撰寫的文字。這位領導人批評在韓國應用普及的詞彙,像是對於沒有血緣關係的人稱呼oppa(哥哥)及dong saeng(弟弟、妹妹)等。

根據每日北韓,經查獲任何人自韓國進口違禁品將處以無期徒刑,而自美國或日本進口數量龐大的物品,經查獲可處死。

脫北者組織「北韓自由」(Liberty in North Korea)研究主管樸石吉(Sokeel Park)指出,新法似乎增加了若干懲處,同時加強對外來訊息的管制。

他說,北韓政府特別對韓國影視內容及像是口音等無形元素予以規範,凸顯北韓對富裕民主的韓國淺移默化影響力的擔憂。(譯者:曹宇帆/核稿:陳昱婷)1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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