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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師揭校長偷情遭判刑 印尼總統伸援手

2018/11/2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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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21日專電)印尼女教師努爾麗因揭發校長婚外情,遭舉報散播不雅內容違反電子資訊法,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印尼總統佐科威建議她向最高法院提出重審,若未獲正義再向總統請求特赦。

2012年在龍目島(Lombok)馬打藍(Mataram)國立第7高中擔任代理教師的努爾麗(Baiq Nuril Maknun),錄下她和該校校長的一段對話,校長對她說和另一名女同事婚外情的性愛情節,並對努爾麗說出一些猥褻騷擾的言語。

同事們說服努爾麗公布錄音,揭發校長的不當行為,校長因此丟了飯碗。心有不甘的校長到警察局舉報努爾麗散播不雅資訊,她被最高法院以違反電子資訊法判處6個月徒刑及5億印尼盾(約新台幣105萬元)罰款。

這起案件引發印尼全國關注,許多團體在網路上發起聲援努爾麗的活動,並要求總統佐科威特赦努爾麗。

「羅盤報」(Kompas)等媒體報導,佐科威表示,不能干預司法,但建議努爾麗向法院提出重審請求,若無法獲得正義,可以向總統提出特赦請求,這是標準程序,一旦她提出特赦請求,那就是總統的權限了。

根據印尼法律,重審與上訴不同,被告要求重審面對的風險比上訴低。被告若要求上訴,失敗可能會面臨刑期加重的後果。重審則是被告根據案件中的新事證或事實為基礎,向法院提出申請。(編輯:施燕飛)1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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