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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通過新法 恐箝制新聞自由

2018/3/26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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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6日專電)馬來西亞首相署部長阿查麗娜今天在下議院提出2018反假新聞法案,違法者可能面臨50萬令吉罰金(約新台幣373萬元),也可能被判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阿查麗娜(Azalina Dato' Othman Said)表示,提交法案的目的是為嚴懲任何製造、散播、轉發假新聞者,對象包括馬來西亞籍與非馬來西亞籍人士,在任何地方發布假新聞,就算在他國,也等同於在馬來西亞犯罪。

新法案規定,在知情下製造、提供、出版、印刷、發布、轉發或散播假新聞,違法者將罰款最高達50萬令吉,最高有期徒刑10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任何新聞、資訊、數據和報導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含有虛假成份,無論是平面、聲音或影像,都可構成假新聞。

法案近期將在大馬國會進行2讀。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近年來貪污醜聞纏身,涉嫌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洗錢案,引起國際關注。

馬來西亞將舉行5年一度的全國選舉,這項立法普遍被外界認為是為箝制新聞自由,是執政黨對付異議人士的工具。(編輯:廖漢原)10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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