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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NGO新南向前進緬甸要轉彎

2017/10/1 09:21(10/1 11: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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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前進緬甸鄉村援助兒童系列報導4-1(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日電)台灣的非政府組織(NGO)邁向國際,近年在越南、柬埔寨成功設點,在緬甸卻狀況百出,家扶基金會不得不半途含淚撤出,至善基金會卻換個方式,聯手國際NGO照顧當地幼童。

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洪智杰日前走訪緬甸,行程中宴請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緬甸社會福利與庇護部婦女發展單位的官員、名列全球百大國際NGO的PLAN成員等,賓客名單膨脹,多家台商藉此搭橋認識緬甸官員與NGO組織,以便增進友好關係,探試未來互惠共利的可能性。

洪智杰指出,至善和PLAN今年1月在緬甸展開幼兒照顧計畫,涵蓋10個村子共600個孩子與300個家長,此行評估計畫成效,著手下一階段擴大到15個村子。

至善基金會成立20年,服務地區包括台灣新竹山地鄉、大陸雲南省,也是最早進入越南的台灣NGO,這次台灣募款交由國際PLAN轉進緬甸,由緬甸PLAN聯合當地社團共同展開兒童援助工作。

洪智杰認為,推動新南向,「台灣不能只想賺人家的錢」,NGO的援助工作也能夠展現台灣的軟實力,而且透過國際合作而非單打獨鬥,得以突破國門藩籬;這次和PLAN老大哥合作,小老弟至善從中汲取經驗,相信能夠啟發更好的台灣在地及海外服務方案。

在這次晚宴中,一位緬甸社福部女姓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緬甸政府對NGO促進婦幼健康福祉,非常歡迎也樂見其成;不過,德信(緬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曾勤博則說,國外NGO想在緬甸登記立案,難度很高。

德信事務所是許多台商的法律顧問,曾勤博指出,緬甸規定外資企業應提撥企業社會責任的專款,如果是捐款給NGO,必須為政府立案者;然而登記牽涉到內政、社福、外交、教育、宗教、衛生等權責或推薦單位,很難打通關節。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國際發展室主任林秉賢在電話中告訴中央社記者,即使在緬甸的社區教育、社區媽媽培訓已經看到成果,由於家扶無法獲准立案,這些工作短期私下做是可以,長期「總不能偷偷摸摸的」。

回顧2015年中,家扶基金會在金三角邊境的緬甸城市大其力(Tachilek)評估需求後,當年12月底就將立案申請書遞進緬甸社福部,之後「這個部門要求先附上推薦書,那個要求做業務報告,我們也找了德信的律師幫忙,還是被擱置」,林秉賢說,一年多之後,緬甸政府才被動回覆拒絕家扶。

林秉賢認為,問題不是出在海峽兩岸情勢變化,而是緬甸法律解釋空間很大,外匯管制一大堆,外國人連開戶存錢都不行,未立案外國NGO匯款行不通、也不能聘僱當地員工;據他所知,緬甸資政翁山蘇姬創辦的全國民主聯盟執政之後,除了家扶,同期間還有一個法國NGO也被打回票。

家扶扎根台灣超過一甲子,前面大約35年接受外國援助,最近30年認養國外貧童遍及20多國,繼蒙古、吉爾吉斯、史瓦濟蘭設置據點之後,2015年越南家扶、2016年柬埔寨家扶也先後掛牌。現在緬甸計畫卻要收攤,移交給草根NGO、育幼院和志工團體接手。

林秉賢說,新南向下一站,家扶準備轉赴菲律賓。1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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