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公布勞動法改革命令 雇主樂勞方怒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巴黎31日專電)法國政府今天公布勞動法改革的一系列命令,最快可於9月底生效。整體來說,改革方向對資方較有利,中小企業聯盟認為結果符合期待,工會團體則大感失望,將再度走上街頭。
法國政府取得國會同意,以「命令」形式調整現行勞動法,以略過冗長的國會辯論。經過與工會團體和企業數週討論後,公布一系列命令,篇幅近200頁,估計涉及數十項措施異動。
系列命令的重點之一,包括簡化「經濟性解雇」的定義,跨國企業可更容易解聘在法國分公司的員工。
另外,在不當解雇的情況下,若員工年資超過30年,勞資糾紛補償金上限訂為20個月薪資,若年資在2年以內,上限為3個月薪資;提出勞資糾紛申訴的期限也一律訂為12個月內。
同時,在合法解雇情況下,提高對勞工的補償金。
還有一項措施,攸關業內協議與企業協議的優先順序。業內協議是指同一產業的勞資代表達成的協議,企業協議指企業內部的勞工代表與雇主協商後達成的協議。
勞資談判時,通常業內協議會優先於企業協議,但新的命令賦予企業內部協商更多空間。
整體來說,改革方向對資方較有利,尤其是中小企業。
總理菲力普(Edouard Philippe)表示,法國面對失業沉痾,必須有所行動,現在的勞動法不能說有利於聘雇,對小型企業主或外國投資人而言,現行勞動法阻礙聘雇和經濟成長。
勞資雙方對這波改革的歧見頗大。中小企業聯盟(CPME)主席亞斯藍(Francois Asselin)接受法國媒體訪問時,評價這套命令特別務實,之後也發布聲明表示,今天的結果符合期待。
法國民主工會聯盟(CFDT)秘書長貝爾傑(Laurent Berger)則說對結果很失望;法國總工會(CGT)已號召勞工9月12日上街遊行。
命令公布後,若一切順利,部長會議預計於9月22日予以通過,經總統簽署後,9月底刊登公報,即可生效。
但命令的位階畢竟不如法律,法國政府接下來還須以這些命令為基礎,正式提出草案,接受國會審議。10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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