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資助打撤旗官司 原告律師指無關判決
2016/6/25 16:08(6/25 17:1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克怡舊金山24日專電)針對僑委會日前證實政府資助中華總會館撤旗官司,原告的律師卲宜台指出,法庭上沒有相關證據,募款依法與訴訟案無關,不影響判決被告違反中華總會館章程的事實。
代表原告的卲宜台律師今天對中央社表示,「向各界募款進行訴訟或資助他人訴訟,是美國憲法保障的結社自由權及隱私權。任何人或任何團體不得因資助他人訴訟而被牽涉成為訴訟利害一方。因此,無論肇慶總會館(原告)因訴訟向何人募款,都不影響本案法官判決認定被告違反中華總會館章程的事實。」
卲宜台同時已對法庭的「初步判決」內容提出10項修正,包括,判決書中提及「台灣的政府資助」部分,沒有任何證據。
她說,法庭上只有民眾捐獻的證據,將會要求法官刪除。另外,判決書中也提及應「放回至投票以前之位置」,語意並不清楚,她提出「恢復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原來擺設位置」的明確說法。
卲宜台也指出,法庭可望於7月15日前後對撤旗案作出「終極判決」。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日前在立法院答覆立法委員質詢時表示,政府有出錢資助這起撤旗訴訟,並認為國旗代表國家主權。傳統僑社與當地僑胞都出錢出力,僑委會也不能置身事外。10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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