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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尼航空服務協定生效

2016/3/17 09:18(3/17 09: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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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7日電)中華民國與尼加拉瓜簽署航空服務協定生效,提供航空商機合作平台,深化台灣與尼加拉瓜在經貿、文化及觀光等領域的合作和交流。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表示,交通部民航局長林志明與尼加拉瓜民航局長沙拉薩(Carlos Salazar)先後2月18日及3月16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中華民國與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間航空服務協定」,協定自雙方完成簽署當日生效。

沙拉薩於當地時間16日在中華民國駐尼大使莊哲銘見證下完成簽署該協定。尼國外交部及民航局政府官員、駐館館員及媒體記者等在場觀禮。

莊哲銘在儀式中表示,台尼政府與人民間的合作友好關係密切,台尼航空服務協定簽署為兩國民航界開闢國際航線提供合作平台,期盼民航業者運用拓展商機。

沙拉薩致詞指出,此協定歷經2年多的磋商,內容均符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安全作業要求,為兩國間及從第3國至兩國並延伸至第3國的定期航線、包機等提供商機。

協定內容包含定義、授權、指定與許可及許可之保留撤銷和限制、法律規章之適用、證照之承認、營運安全、航空保安、旅行文件之安全、被拒絕入境、無證件旅客及被遣返旅客、費率、關稅、公平競爭、運能、商業機會、統計、諮商、爭端解決、協定之終止與生效等。10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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