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維權律師判刑 歐盟要求立刻放人
2015/12/22 21:32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布魯塞爾22日專電)對於中國大陸維權律師浦志強今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歐盟對外事務部表示,這項判決違反言論自由與中國大陸的國際人權義務,歐盟要求大陸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浦志強。
去年5月遭到逮捕的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浦志強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外國媒體報導,法院外有疑似便衣警員推擠驅趕記者和聲援者。
對於今天的判決,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以發言人名義發出聲明指出,這項判決與中國大陸憲法對集會、言論與表達自由的保障不一致,也違反大陸的國際人權義務。
這項判決同時損及中國大陸對於網路或離網的言論自由,也不應該禁止外國媒體與外交人員參與審判聆聽。
歐盟要求大陸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浦志強,同時恢復他的所有權利。1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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