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林若亞開心釋憲成功 感謝大法官

2017/2/8 20:44(2/8 22:1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8日電)法官審理模特兒林若亞補稅案時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解釋認定違憲。林若亞透過經紀人表示,很開心,謝謝大法官及法院做出公正明智判決。

林若亞2006年申報所得稅時,認為2005年收入新台幣30萬元全花在治裝等工作必要費用,等於沒賺到錢,以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扣除相關必要費用,申報無須繳稅,但國稅局指其收入是薪資所得,不得列舉扣除,林若亞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審理該案法官認為所得稅法相關條文有爭議,為林若亞收入算薪資所得或是執行業務所得聲請釋憲。

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解釋,認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薪資所得不能像執行業務所得一樣扣除必要成本違憲,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2年內檢討修法。

林若亞晚間透過經紀人表示,一開始聽到消息還搞不清楚狀況,後來接獲律師通知才弄明白,事隔多年,沒想到可釋憲成功,真的很開心,也很感謝大法官及法院做出公正明智判決。10602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