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娛樂北市:電影院播公益廣告不合時宜2015/1/27 19:03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台北27日電)台北市觀傳局長簡余晏今天表示,已發函文化部,呼籲修改現行電影法中不合時宜的3分鐘公益廣告播映規定,改以播映重大緊急訊息優先,還給民眾一個不受政令宣導干擾的休閒娛樂空間。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