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遭停職 署名春聯重印估花費3萬元
2025/1/2 16:45(1/2 16: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2日電)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判刑,內政部依法停止縣長職務,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林茂盛今天說,縣府運作一切正常。另縣府已印製完成的春聯,將重印署名,預估花費約新台幣3萬元。
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宜蘭地方法院在去年12月31日判處合併執行12年6個月,內政部也在同日停止林姿妙縣長職務,並依法由林茂盛代理。
林茂盛今天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今天是元旦過後第1天上班日,因為他先前擔任副縣長期間,對於縣府相關業務和會議內容都有掌握,雖然林姿妙不在身邊,但目前縣府運作一切正常。
林茂盛指出,林姿妙非常關心聯外交通建設,高鐵延伸宜蘭案,縣府會持續與中央做好都市計畫等聯繫,鐵路高架化部分也會持續與中央討論,另外,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五結防潮閘門改善工程等,縣府也都持續與中央保持密切聯繫。
此外,縣府文化局1月28日除夕夜,將在中興文化創意園區舉辦「歡樂宜蘭年」晚會,結束後發放紅包,縣府並印製春聯,民眾可在中興文化創意園區、縣史館、羅東文化工場等文化局所屬場域免費領取,紅包和春聯都印有署名「宜蘭縣縣長林姿妙」。
文化局表示,原先預計印製3萬份紅包,已印製1.3萬份,將印製貼紙「代理縣長林茂盛」貼上,尚未印製部分,則會更換署名,而春聯5000份已全數印製完成,會重印改印製3000份,預估春聯和貼紙共花費新台幣3萬元。(編輯:李淑華)1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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