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 議會專案小組要求母約加訂補充條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1日電)台北市議會台智光專案小組今天開會,召集人秦慧珠表示,專案小組要求市府重新評估母約並訂定補充條款;針對台智光母公司台通光電投標警局備援系統,也要求評選委員審核把關。
台北市警局錄影監視系統傳輸網路備援服務採購案6日開標,共4家廠商投標,包括中華電信、凱擘、中嘉數位和台通光電,經資格審查都合格,後續將由警察局另訂時間召開評選會議。
台北市議會台智光專案小組今天開會,擔任召集人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秦慧珠會後受訪轉述會議內容,表示針對備援系統發包,警察局已將4家廠商家提供的服務建議書寄給所有評審委員(府外6人、府內3人),預計11月下旬進行招標評選和定案。
她說,會中眾人多認為台通光電不應參與招標,市府表示台通光電並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停權公司,也未被司法等單位認定違反採購法,無法啟動停權機制,所以陷入尷尬。
秦慧珠指出,目前最後把關就是審核機制,評選委員會進行考量,依費率訂定、企業社會責任等評分表進行公開評選。
另方面,秦慧珠表示,台智光已於11月5日正式發文給法務局的台北市採購申訴委員會,針對解除警察局子約、社會局的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提出申訴,後續將由委員會指派人員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就進入法律訴訟。
她說,由於北市府各局處過去簽訂專案、子約都是一團亂,已要求北市府未來應訂定統一標準和程序處理,再進行逐案審查。
秦慧珠提到,今天會中也請警察局整理相關議會但書資料,發現自民國98至109年間都沒對警察局監視器系統做決議,但從110至112年間便陸續有做附帶決議、但書和綜合決議等,雖然都經議會大會通過,大家要共同承擔,認為議會未來對警察局監視器案可重新審思,應有合理的監督態度。
針對簽訂100年至125年的母約是否應終止,秦慧珠表示,北市府表示因為沒有瑕疵,無法立刻終止合約,因此會中也具體要求北市府重新評估母約,和台智光討論並訂定更周延精進的補充條款。(編輯:蕭博文)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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