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高市某協會遭控推銷神佛加持保健品 衛生局查察

2024/8/21 16:1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1日電)高雄某協會被控推銷保健食品,宣稱產品有神佛加持,多名罹癌學員延誤就醫病逝。高市衛生局今天派員查察,現場大門深鎖、電話無人接聽,將請業者說明,如違法將依法處辦。

高雄市衛生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從民國111年至113年8月未曾接獲民眾檢舉或陳情,今天接獲反映後立即派員前往,依食安法查察,現場大門深鎖、電話無人接聽,鄰居也無回應,將持續追蹤,請業者說明,若經確認屬實,提供的食品涉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衛生局指出,依照食安法第28條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違反者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媒體報導,此協會黃姓理事長規定有繳交會費的學員可跟著他修行發大財、保平安,每年至少進帳千萬元;有多名學員投訴,黃男為推銷保健食品及周邊商品,與幹部串通並裝神弄鬼,協會宣稱相關產品都經神佛加持,賣假藥造成多名罹癌學員延誤就醫病逝。

衛生局說明,如食品涉及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如販售食品標示不符規定,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購買食品時,應選購信譽良好完整包裝的食品,外包裝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成分、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資訊是否清楚完整,如外包裝宣稱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皆屬標示不合格。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衛生局也提醒,一般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增強抵抗力和治療疾病效果,消費者如有身體不適情形,請依循正規醫療管道醫治,配合醫囑治療,切勿輕信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廣告而延誤就醫時機。

衛生局籲請業者販售食品應落實自主管理,逕行檢視產品標示、廣告等,是否符合食安法規定,如有違規應儘速下架修正;另食品廣告詞句內容也應依循相關法令規定,以防觸法受罰。(編輯:郭諭儒)11308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