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查獲走私不法禽流感疫苗 屏檢起訴4人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楊淑閔屏東縣17日電)警方今年1月在台南一處養鴨場,查獲屏東薛姓家族注射隊以非法疫苗施打家禽,並於住家查扣非法疫苗及自製血清,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起訴4人。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長李永文表示,2022年底接獲情資有不法商人自中國大陸走私禽流感疫苗供給水禽注射隊施打,屏東地檢署指揮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辦蒐證,今年1至6月間聯合各地動物防疫主管機關查緝違法輸入販賣、中盤經銷、下游水禽疫苗注射隊,及水禽牧場使用端,跨及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等多縣市。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今天新聞稿指出,今年1月23日聯合屏東縣刑大及台南市動物保護處,針對違法使用並販賣非法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水禽小病毒抗體疫苗注射業者及水禽飼養場發動同步搜索,在台南某養鴨場現場查獲屏東薛姓家族注射隊使用非法疫苗施打,並在薛男住家查扣自中國大陸輸入的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及自製血清。
屏東地檢署針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偵訊後交保候傳,薛男交保後再犯,動防所於3月27日聯合屏東縣刑大再次於薛男家搜索,仍查獲58瓶疑似中國禽流感疫苗;屏東地檢署於7月11日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對薛男等4人提起公訴。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今天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在屏東縣、台南市及雲林縣等地區涉案7個處所,查扣疑似違法輸入的禽流感疫苗、非法血清等動物用偽藥禁藥共計565瓶。
防檢署指出,禽流感病毒具有多變及重組特性,使用非法疫苗後禽隻產生抗體,會造成病毒重組及變異機會,且免疫禽隻仍會遭受感染排毒而成為隱形傳播者,而增加感染哺乳動物及人的機會,經過禽流感防疫專家會議討論結果,不建議使用疫苗做為防治策略。
近年全球曾發生嚴重禽流感疫情,施打禽流感疫苗曾在國際間引起討論;不過,農業部防檢署多次重申,目前使用禽流感疫苗國家都無法有效控制禽流感疫情。
防檢署表示,參考國際高病原性禽流感(HPAI)防治經驗,撲殺遭感染HPAI家禽、配合早期通報、強化禽場軟硬體生物安全等措施,為預防及控制HPAI最直接且有效方法。
台灣目前禁止生產或輸入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禁藥,最高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50萬元以下罰金,使用動物用偽禁藥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加重處以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黃世雅)1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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