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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批台智光案罪魁禍首是母約 北市資訊局:擬朝解約方向討論

2024/6/18 20:06(8/23 19: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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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市議會。(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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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8日電)台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今天審議市府局處總決算,做2項附帶決議。議員林世宗說,台智光案罪魁禍首是母約,用10字可總結;北市資訊局說,依附帶決議辦理,擬朝解母約方向討論。

台北市議會財政建設委員會審議市府總決算等案,北市資訊局等單位列席備詢,民進黨議員、財建委員會第1召集人林世宗等人在會中詢問台智光案後續。

林世宗表示,議會台智光警用監視器案專案小組已逐漸歸納台智光案初步輪廓,他認為可用「優先、保障、25年、互通、擴大」共10字當總結。

他表示,10字總結是市府不僅給台智光「優先」「保障」權,還簽「25年」肥約,讓府會人員「互通」有無、無限「擴大」規格,才演變至今局面。

林世宗說,北市府花費新台幣27.8億元建置第1至3期監視器相關設備,由台智光當二房東,向中華電信索取傳輸費用,加價謀利,且台智光案最大敗筆與罪魁禍首是母約,讓台智光有機會對市府上下其手。

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表示,針對台智光案備援系統,市府4月8日發函解子約,依修改過子約內容,有90天緩衝期,7月8日為最後期限,市長蔣萬安曾提及將評比3家備援廠商,但警局未編預算因應,詢問後續狀況。

北市資訊局長趙式隆答詢,此案主責為警局,警局已陸續徵求備援廠商規格書,資訊局僅協助評估技術規格、新舊系統嫁接等,預算編列等尊重警局決定。

財建委員會會後做2項附帶決議,市府應於必要條件成就後,即刻啟動契約終止及營運階段接管機制,限期無償回收承商附設纖纜線及所需設施物,維護各機關網路服務不中斷;自民國114年起,市府網路服務規格及費率,各機關應於每年送預算概編前完成實質議定,並送市府專案審查及費率核定委員會同意。

趙式隆表示,會依議會委員會附帶決議辦理,擬朝解母約方向討論,屆時可能需其他局處配合;至於專案費率,已開始討論依實質審議方式,今年起先針對專案實質審查再核定費率。(編輯:方沛清)1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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