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日照車輛闖平交道判不舉發 警:可提新事證檢視

2024/5/17 12:23(7/3 21:4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張榮祥台北17日電)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今天告訴媒體,日前有民眾在台南拍攝到1輛日照中心車輛闖平交道的影片,向警方檢舉,警方判定不舉發,讓人詫異。

台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告訴中央社記者,民眾檢舉影片沒有聲音,也未出現火車及閃光號誌,警方調閱監視影像後,最終判定檢舉事證不足;民眾可提供新事證供警方重新檢視。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指出,張姓民眾4月27日搭乘台糖公司新營鐵道文化園區116次勝利號班車,由火燒店站駛往中興站,於下午4時39分,途經界和路平交道時,1家日照中心車輛違規強行闖越平交道,差點與列車碰撞發生事故,所幸列車司機員及時發現,並採取緊急煞車,才避免碰撞。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表示,張姓民眾將拍攝的影像向警方檢舉,結果在違規事實明顯的情況下,警方以沒有錄到平交道聲光效果、無錄到火車等理由,判定不予舉發,令人感到詫異。(編輯:管中維)11305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