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不滿學生上課態度 高中師怒罵死娘砲扯耳

2023/7/21 14:3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1日電)台中市某高中陳姓女教師,去年10月不滿高一男學生課堂上講話態度,先辱罵「死娘砲」、學生也回「我爽」,一怒下她徒手拉扯男學生右耳。台中地院判公然侮辱、傷害等,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陳女在去年10月授課時,不滿男學生在課堂上說話方式、態度,她先出言辱罵「死娘砲」,男學生也回嘴「我爽」。陳師認為不受尊重,徒手拉扯男學生右耳,導致右耳擦挫傷、表淺性撕裂傷。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師無前案紀錄,但應知「教育基本法」,明文禁止教師在管教中對學生施以體罰等行為;另外,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也明文禁止教師對學生施以各種違法處罰、體罰及刑事違法行為。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法官認為,陳師對學生在課堂上表現,不思採取輔導或正向管教,反以傷害與公然侮辱學生,造成學生受傷,心理成長亦受影響,顯示陳師自我情緒管理能力不佳,管教方式亦違反上述規定與教育目的,所為實非可取。

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雖有誠意和解,卻因和解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而無法達成和解,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公然侮辱罪部分,判處罰金新台幣1萬元;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部分,判罰3萬元,合併執行罰金3萬5000元。全案可上訴。(編輯:孫承武)11207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