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非農業用地禁用除草劑 市府查獲8違規共罰4萬
2022/5/15 11:13(5/15 13: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15日電)高市3年前訂定「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禁止非農業用地使用除草劑,市府環保局表示,施行至今,共查獲8件違規使用除草劑,累計裁罰金額新台幣4萬元,違規地點以閒置住宅區最多。
為打造友善環境生態,環保局訂定「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於民國108年5月9日起施行,除了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及養殖用地外,其他非農業用地全面禁止使用除草劑,如公園、學校、住宅區、醫院、溪畔,以及道路兩側等地均禁用。
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施行至今,共接獲34件違規使用除草劑檢舉案件,其中8件採樣送驗的植物樣本,確定含有嘉磷塞、固殺草等除草劑成分,共裁罰金額4萬元,違規地點以閒置的住宅區最多。
環保局表示,為宣導高市已全面禁用除草劑,除不定期透過電台廣播、電視或路口電視牆等管道宣導,也輔導社區志工及巡守隊以機械除草取代噴灑除草劑,並向農會及農藥販賣店家宣導,勿販售除草劑給非使用於農地的民眾。
環保局並表示,今年已針對人口數較多且有大型公園的26個鄰里主動巡查,巡查結果皆符合規定。今年至今也尚無查獲違規案件。
環保局長張瑞琿說,使用除草劑雖較機械除草更快速經濟,但背後隱藏的卻是破壞生態鏈與影響民眾健康,呼籲民眾配合禁用,齊心保護環境及大眾健康。(編輯:陳仁華)111051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