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解隔離後病逝 衛生局促死因寫更清楚避免恐慌
2021/8/10 17:07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0日電)一名婦人日前染疫,經治療已無傳染力,但引起其他併發症死亡,火化時死因填寫為「新冠肺炎」,殯葬業者拒收;衛生局說,將協調醫院,在死亡證明主因記錄更詳細,避免恐慌。
殯葬業者昨天將婦人遺體載到火葬場,排定12日火化,但工作人員發現死者死因為「新冠肺炎」,嚇得拒收並通報新竹縣政府,要求竹縣府衛生局接手;經協調,昨天已火化。
醫院表示,這名婦人確曾感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住院,經治療後好轉,已無傳染力,解除隔離轉到一般病房後,卻因併發症病逝,經通報衛生局,綜合考量後,主要死因確為新冠肺炎導致死亡,開立死亡證明書,交由家屬處理後事。
醫院說,未來會再與衛生局及竹縣府民政處做好橫向聯繫,避免引發恐慌。
衛生局表示,婦人經治療後已符合解隔離條件且無傳染力,遺體交由家屬帶回,不必依傳染病防治法於24 小時火化,也會再與醫院協調、溝通,請醫院寫清楚死因,如「慢性疾病,曾感染新冠肺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編輯:李明宗)1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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