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土地一坪換一坪 高市府提4大原則說分明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5日電)高市府辦理大林蒲遷村案,市府今天針對「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提出4大原則說明,將以協議價購讓大林蒲土地與安置區域免費交換更高價、等面積土地,且仍有上漲空間。
市府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指出,「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是市府向中央爭取的最有利條件,也創全國先例,以專案協議價購方式將大林蒲土地與安置地區土地同分區、等面積交換。
市府說明,專案協議價購方案包含「土地」、「房屋」及「現金」3種方式,在等值前提下,由土地所有權人,依照需求及意願擇一方案與市府進行協議價購。而選擇「土地方案」的人,市府就會安排安置地區等面積土地,來抵付應給的協議價購土地價金,達成「一坪換一坪」目標。
市府表示,私有住商土地換地將以「住宅區換住宅區、商業區換商業區」、「以土地歸戶結果作為配地單元」、「以公平公開方式抽籤換地」、「宗教設施土地優先選配」等4原則辦理,在13日第一次說明會中,也將以案例詳加說明。
針對「以土地歸戶結果作為配地單元」及「以公平公開方式抽籤換地」,就是將所有權人組成及權利範圍、他項登記及限制登記等情形相同者,歸為同一戶配地,也就是將大林蒲土地持有狀態移置到安置地區。
到了安置地區後,市府現已規劃6個分區配地,之後會再按各分區讓民眾進行抽籤配地,一切公平公開,沒有先來後到的問題。至於「宗教設施土地優先選配」則是由宗教團體優先選配土地,再讓其他所有權人綜合考量後,再選擇配地地點。
市府也舉例,例如某民眾在大林蒲擁有每坪市價約新台幣7.5萬元的土地,土地總價即為195萬。「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就是市府以安置區域內的住宅區26 坪土地和民眾進行協議價購,也就是說民眾可以用價值195萬的土地換到安置區域市值約800萬的土地,且不用多出一毛錢,未來更有上漲空間。(編輯:黃世雅)1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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