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仁愛鄉長吳文忠交保 申請復職獲准4日交接
2021/3/2 22:12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日電)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涉嫌向廠商收賄遭收押、起訴,全案日前言詞辯論終結,吳文忠獲交保,隔天即申請復職,南投縣政府依循地方制度法第78條核准,復職交接典禮4日舉行。
吳文忠涉工程貪污弊案,檢調搜索後,民國109年3 月遭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收押,全案日前辯論終結,被關押近1年的吳文忠獲准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吳文忠隔天申請復職獲准,復職交接典禮4日上午在仁愛鄉多功能會館舉行,南投縣政府將派員主持及監交。
根據當時的台中地檢署起訴書,吳文忠於107年間擔任第20屆仁愛鄉民代表會主席期間,即有意競逐同年底的第18屆仁愛鄉長選舉,為因應龐大競選經費與個人債務,與侄子張宏義及擔任代表會主席時的司機杜品宏,共謀向承攬鄉內工程的廠商索賄。
台中地檢署查出,吳文忠自上任鄉長約1年半時間,涉貪採購案達54件,收受回扣金額約827萬多元,案件109年5月偵查終結,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吳文忠與公務員、廠商等27人,案件移到法院審理,今年2月言詞辯論終結。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今天表示,吳文忠109年3月因涉貪污案遭收押,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停止吳文忠的鄉長職務,並依同法第82條規定,核派前觀光處長王源鍾代理,之後王源鍾因個人因素請辭獲准,依規定再核派縣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副局長石尊仁代理至今。
民政處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經撤銷通緝或釋放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吳文忠2月23日交保釋放,2月24日申請復職,縣府依法核准。(編輯:唐聲揚)1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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