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計畫 高市府:符條件者享優惠及配套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5日電)高市府今天公布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宣示符合遷村基準日108年10月8日前的建築及土地所有權人可享遷村3大優惠、6大配套,擬定1個月的審閱期,預計3月啟動遷村說明會。
副市長林欽榮今天率都發局長楊欽富,地政局等單位代表召開記者會並宣布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內容及市府爭取中央增加遷村經費的內容。
林欽榮指出,大林蒲遷村是市長陳其邁上任後的重要施政,因為當地居民環境被工業區圍繞與貨櫃車紛擾,健康飽受威脅,遷村才能讓民眾有更好的生活。
他說,大林蒲遷村依據行政院108年10月8日核定的「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由經濟部委託市府代辦規劃,未來大林蒲民眾將遷到鳳山與前鎮區,原紅毛港遷村剩餘土地,與台糖區段徵收土地,地點座落在鳳山農場、中崙牛寮、崗山仔新社區等,面積約58公頃。
市府提出的遷村計畫除了原本住商區土地一坪換一坪原則不變,也首創全國先例,提出農地、公保地以市價加4成補償、房屋無論是否合法都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與發給10%到25%拆遷獎勵金,以及宗教設施優先選地、專案估價補償等3大優惠。
都發局長楊欽富指出,大林蒲遷村將設專案辦公室,將由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及林欽榮擔任召集人。
他表示,由於原擬定遷村土地不足,陳其邁兩次向中央爭取,才得以敲定草案內容。6大配套內容,包括發給弱勢戶遷移救濟金、配合搬遷者發給12個月房租特別津貼、購地者提供專案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鳳鼻頭漁港漁民交通補助、攤商營業損失補貼與農產物收入損失等,另外,針對住商土地面積較小的畸零地主也提供有增購土地等配套方案等。
為了延續及凝聚大林蒲聚落居民情感及鄰里關係,遷村安置分為6區,並得沿用原沿海6里里名(鳳源、鳳林、鳳森、鳳興、龍鳳、鳳鳴)。
市府規劃予大林蒲居民約1個月閱覽期,計畫3月中旬舉辦說明會,陳其邁將親自聽取居民的意見並溝通,做為報中央核定的執行依據。
依據都發局擬定的遷村作業流程,將於6月與居民簽訂協議價購意向書,盼獲9成居民支持,屆時配合「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還要辦理環評及都市計畫變更審查等。
至於遷村經費約新台幣589.8億元,楊欽富說,在市府的爭取下,會再增加,總金額估逾600億元。市府統計至去年6月底,遷村戶1萬1706戶、1萬9861人。
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已置於小港區公所及小港沿海6里辦公處供民眾閱覽,電子檔可至大林蒲遷村計畫資訊網及經濟部工業局網站下載。(編輯:謝雅竹)1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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