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環團盼訂廢污水管理條例 保護用水安全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9日電)新竹縣在地團體「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今天表示,縣府應要盡速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讓事業廢污水回收分流,避免混入民眾飲用水及灌溉水,保護民眾用水安全。
「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團體今天到新竹縣政府前,上演行動劇表達不滿。共同召集人彭桂枝表示,透過行動劇上演尋找縣長楊文科,希望楊文科身為地方首長,應要積極面對河川污染問題,盼能管制污染源頭。
彭桂枝說,監察院在14日糾正新竹縣政府,內文指出,新竹縣政府就轄內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污染性工廠怠於清查及管理,且於已封閉的竹東鎮衛生掩埋場進行暫置垃圾,規避自來水法第11條的禁止行為,均有怠失。
彭桂枝指出,從縣府提出國土計畫可見,縣府仍持續維持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工業區開發行為,未思考行業限制及減少污染風險的措施。
她說,聯盟希望縣政府能盡速訂定3大措施,第1是設立廢污水專管,以禁止工業廢水持續流入飲用水源及灌溉水源。第2要停止竹東掩埋場垃圾堆放,也要訂出相關清除時程。
彭桂枝表示,第3是訂定「新竹縣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以「飲排分離」、「灌排分離」的原則,納入專管回收處理的方案,制定廢污水管理的地方自治條例,打造監督機制。
彭桂枝指出,中央機關各單位在污染性工廠定義與管理標準不一,導致保護區內工廠在把關上有漏洞,聯盟要求中央督促,並協助新竹縣政府和廠商改善,還給民眾乾淨的水源。
她表示,若新竹縣政府持續無法解決水問題,聯盟希望中央能嚴審新竹縣的相關開發計畫,尤其若有涉及相關水源問題,審核應要更嚴謹。
新竹縣政府回應,預計竹東的垃圾問題,計畫在10月底前清除,另外,在頭前溪上游、集中在芎林五華工業區的工廠,縣府短、中期先蓋污水廠因應。長期部分,已初步評估,將設置專管到新竹市的湳雅淨水場取水口下方排放,不過,經費龐大,光工程款至少要新台幣15億元,且不包含用地取得費。
新竹縣政府指出,新竹縣內只有5家污染性的工廠,且在法規頒布前已設立,這也是縣府目前積極監督和輔導的對象,其他工廠的廢水排放狀況,符合環保局的放流水標準,未來將積極與工廠協調,減少廢水排放或產業轉型,會繼續與廠商溝通。(編輯:林沂鋒)10808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