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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違建強拆收費條例 提升自拆比例

2017/11/3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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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30日電)新北市中和違建大火釀9死悲劇,引起外界重視政府拆除違建作為。新竹市政府工務處統計,104年至今已執行逾百件,且違建強拆收費自治條例通過後,違建戶自拆比例明顯提高。

新竹市光華街一處違建於民國103年12月發生大火,奪走2名女童生命,當時剛上任的新竹市長林智堅立刻與工務處率隊前往現場將違建拆除;而這場大火也讓出租套房密集、違建林立的金山街安全問題再度浮上檯面,更促使新竹市議會通過「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曾嘉文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市府於104、105及106年分別編列新台幣1000萬元、1200萬元及1100萬元違章建築拆除預算,主要用於執行市區違章建築、金山街大型違建、違章廣告物等違建拆除作業。

曾嘉文指出,104至今,市府已強制拆除轄內違章建築、廣告物案件113件,包括104年15件、105年35件及106年起至今63件。他說,自「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後,違建戶自行拆除的意願提高很多,從原本104年的17%,目前已提高至46%。

曾嘉文說,市府針對金山街出租、住宿,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違建2層樓以上的違建物進行拆除,以9層樓以上違建物開始執行,目前已拆21件,拆除作業仍會持續進行。

新竹市議會於105年3月三讀通過「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未來違建只要供出租、住宿,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違建2層樓以上,拆除費用都得由建物所有人負擔,條例已於105年4月22日施行。1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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