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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廢物處理 雲林:協商權責及處理管道

2017/11/2 15:32(11/2 16: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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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日電)農業剩餘資材及廢棄物缺乏回收管道,棄置路旁或田間堆積,農民陳情民代協助,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近期將與鄉鎮市公所協商權責分際,研商處理管道,降低對環保的影響。

包括農業生產的剩餘資材或產銷廢棄物,該如何處理,雲林縣議員李明哲今天在議會質詢,縣內至今沒有處理管道,破網、廢材、空罐、空肥料袋等棄置路旁或田間,嚴重影響環保。

李明哲要求縣府必須拿出一套處理或是去化的模式,不能任由農業資材及生產廢棄物棄置一旁,不只為了環保,農田景觀維護好,也是農業觀光的資源之一。

廖姓農民指出,農作產生的廢棄物,雲林縣政府近期加強取締垃圾分類不確實,但是農民叫苦,因為至今農業廢棄物清潔隊不收,民間回收廠要自費而乏人問津,如果燃燒也會被取締,但是不燒又不知要丟到哪裡去,相當困擾。

在農田附近的橋梁下、路旁甚至田間,都可以看到棄置的農業廢棄物,鄉鎮公所人員說,上級機關沒有相關規定,若民眾有需求會建議接洽原本物品廠商回收。

雲林縣長李進勇答覆議員質詢時表示,將於近期邀集鄉鎮市公所協商,釐清權責分際,研商處理管道,研究如何幫助農民。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林慧如表示,會積極尋找回收廠商,研究合作機制,建立處理管道,但也呼籲農民,在回收管道未確定之前,千萬不要棄置或焚燒以免受罰。1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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