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5/1開徵 多元繳稅省手續費
2017/4/15 16:27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台北市稅捐處今天說,房屋稅5月1日開徵,繳款書已陸續寄送,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除信用卡繳稅需按各發卡機構收手續費外,其餘繳納方式無須手續費。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本期開徵的房屋稅課稅期間為民國105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用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到所屬13個分處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也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稅捐處說,為便利納稅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其中除信用卡繳稅需按各發卡機構訂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手續費外,其餘繳納方式均無須支付手續費。
多元化繳稅包含,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可到超商以現金繳納;自動櫃員機(ATM)轉帳;以信用卡或活期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長期約定轉帳;也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行動條碼,至繳稅服務網站繳納。
稅捐處說,納稅人接獲房屋稅繳款書,如對課稅有疑義,可向繳款書下方記載的經辦人查詢,提醒納稅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超過2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30天未繳,加徵應納稅額15%滯納金外,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務必注意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受罰。10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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