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市為市民開辦意外保險
2016/8/31 18:46
(中央社澎湖縣31日電)馬公市民有保障,市公所為全體市民開辦馬公市市民團體意外保險,市民發生意外死殘,最高可獲10萬元的保險理賠。
馬公市長葉竹林表示,為照顧馬公市民在境內或外因遭遇外來突發事故,包含天然災害,遭受意外事故致死、傷殘等,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提供社會救助,減輕市民的經濟負擔。
馬公市公所表示,凡設籍在馬公市連續滿6個月(含)以上之市民、新生兒完成設籍馬公本者,都是保險受益的對象,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致身亡或其身體受傷致殘廢者,依保險給付死亡或傷殘10萬元保險金。
馬公市公所服務櫃檯也在每週二上午派有專人受理理賠案件及免費提供保險諮詢服務。10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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