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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嘉仁又超收幼兒 北市重罰150萬

2016/5/11 17:46(5/11 18: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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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1日電)台北市何嘉仁2家幼兒園日前才被查獲違法超收幼兒學生,台北市教育局今天表示,10日又查到另一分校超收學生,首度依行政罰法,重罰3家幼兒園共新台幣150.9萬元。

台北市何嘉仁雙語補習班三民分校下的「嘉維」、「嘉勝」2家幼兒園,教育局核定共可招收62名學生,但何嘉仁不僅超收到到124名,還在教育局前往稽查時,騙小孩要玩「躲貓貓」,將幼童藏起。教育局10日再前往何嘉仁民權分校下的「嘉霖」幼兒園稽查,又查獲超收6名幼兒。

教育局9日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對「嘉維」和「嘉勝」開罰7萬5000元,並處分停招6個月。不過外界質疑處分太輕,根本對業者起不了嚇阻作用。

教育局主秘廖文靜說,經與法務研究,教育局首次援引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當業者違法所得利益超過法定罰款最高額時,罰金可在所得利益範圍內加重裁罰。

廖文靜表示,教育局參考非營利幼兒園的成本,估算3家幼兒園的違法所得,平均每超收1位學生,1個月可多賺8000元。

廖文靜說,以此標準和現場查獲的超收學生,計算3家幼兒園的3個月違法利益,推估「嘉維」、「嘉勝」和「嘉霖」的違法所得利益分別是62萬4000元、69萬6000元和14萬4000元。教育局決定依此違法利益金額開罰,再加上聘用不合格教保員、未幫學生保團保等違法行為,3家幼兒園共罰150萬9000元。

她表示,這是教育局首次用行政罰法開罰,未來業者再有這種情節重大的違規情形,會用同樣標準開罰。另外3家幼兒園都處以停招6個月處分,並需在3週內完成改善,業者需退費給家長,或協助轉介到合法幼兒園。由於何嘉仁在台北市共有21家分校,教育局將加強對何嘉仁各分校稽查。

此外,「嘉維」、「嘉勝」學生名冊上共有124人,教育局現場則查獲117人,本次教育局依現場查獲人數開罰,但未來將考慮以名冊作為計算違法所得的依據來罰款。1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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