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未立案招生 竹市府:發文康橋說明
2016/3/14 18:24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14日電)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接獲民眾反映,指康橋學校財團法人在新竹未完成立案就進行招生。竹市府表示,將發文請康橋說明,若違反法令且未改善,將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康橋今年1月透過法拍標下新竹矽谷國民中小學的校舍及校地,將進駐新竹私立學校市場,然而卻被民眾發現,3月12日該校還未完成立案,卻在新竹教育大學召開說明會進行招生,直呼「很不應該」。
教育處表示,經查康橋學校財團法人目前所涉學校尚未完成相關許可立案,僅在3月10日將「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康橋雙語國民中小學籌設計畫書」送市府申請籌設,目前正依據計畫內容進行審查。
教育處表示,依據「私立學校法」第39條規定,私立學校經學校主管機關許可立案後,始得招生,但康橋學校財團法人上週才將籌設計畫送新竹市政府申請,尚未合法於新竹市完成立案,市府也未同意招生。
竹市府表示,將發文請康橋說明,若違反法令且未改善,將依私立學校法第78條辦理,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以維護家長及學生就學權益。10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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