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護珍貴老榕遭移 中市開罰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9日電)台中市西屯區中清路、環中路附近一株列管的針貴百年老榕樹,遭台中某祭祀公業管委會逕行移植。台中市農業局今天表示,已依樹保條例進行裁罰5至10萬元。
農業局表示,位於西屯區港尾里恩光加油站後面,即西屯區廣昌段173地號0627022受保護的老榕樹,已於民國103年經市府公告列管為受保護樹木。這棵榕樹直徑約3公尺、冠幅約20公尺、樹齡初估有百年以上,樹勢宏偉壯觀。
27日遭祭祀公業管委會逕行移植,經住戶、民代及市府介入才讓移樹作業停止,但老樹已被大幅修剪並斷根,居民擔心對老樹造成永久傷害。農業局表示,這棵老榕樹移植需提計畫經樹木保護委員會審議通過才能移植,當天已請第六警分局派員對行為人進行筆錄,依樹保條例進行裁罰新台幣5至10萬元。
農業局指出,雖然榕樹所在地樹為地主私人擁有,移植老樹仍需依規定提送移植計畫,並經樹木保護委員會審查同意後才可辦理移植。祭祀公業管委會曾於104年提送計劃,但因樹冠龐大且計畫進行區外移植,委員認為不宜移植、計畫內容也不夠詳實而未通過審查。
因為樹木保護委員會認為移植此樹困難度高,移植後短期內恐難恢復原貌,為避免移植該樹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已於今年1月21日邀集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單位現勘溝通討論,研議3種方向供土地所有權人選擇,包括2種原地保留方式及1種區內全樹冠移植方式,期望能創造雙贏結果。
據了解,祭祀公業管委會希望進行區內移植,但是並沒有提報計畫送審。農業局表示,逕行移植已違反台中市樹木保護條例,裁罰5至10萬元;目前雖已回填,但若後續未好好保護,造成老樹死亡,將再開罰10萬元。農業局也將再派員現勘、了解老樹健康情形,協助地主進行後續維護,期待居民童年記憶中的老樹恢復健康。105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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