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豆製品 6件不合格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16日電)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豆類製品,發現有6件豆腐、豆乾等苯甲酸超標,其中1件豆乾還被檢出過氧化氫陽性,流入大嘴涮涮鍋、滷底撈等鍋物滷味店及傳統市場等。
衛生局針對轄內傳統商行、超市賣場及餐飲業,抽驗豆類製品,包含豆腐及凍豆腐29件、豆乾、豆皮及豆包39件、豆漿25件,共計93件,檢驗防腐劑、殺菌劑、皂黃及甜味劑含量,結果有6件不符合規定,都是苯甲酸超標,其中1件豆乾還被檢出過氧化氫陽性。
衛生局指出,不合格產品分別為欣林小館供應的「豆腐」檢出苯甲酸0.25g/kg(標準:不得檢出,以下同);瑞親生鮮超市供應的「豆腐」檢出苯甲酸1.09g/kg;天興豆腐店供應的「豆腐」檢出苯甲酸1.09g/kg;自由聯盟八里店供應的「板豆腐」檢出苯甲酸0.07g/kg。
另外,大嘴巴健康養生概念涮涮鍋供應的「凍豆腐」檢出苯甲酸0.71g/kg;滷底撈供應的「豆干」檢出苯甲酸1.39g/kg(標準:0.6g/kg以下)及過氧化氫陽性(標準:陰性)。
衛生局表示,如果違規屬實,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表示,苯甲酸為食品防腐劑之一,可延長食品的保存時間,進入人體後9至15小時內,大部分可從尿中排出,因此符合標準者,對人體無害,食用過量則可能引起流口水、腹瀉、腹痛、心跳快等症狀。
他說,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具有殺菌、防腐及漂白作用,屬殺菌劑的一種,目前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在最終產品中則不得殘留。
他表示,人體腸道可將過氧化氫分解,因此如果殘留少量,消費者吃到並不需擔心,但如果食用過多可能會引起噁心、嘔吐、腹瀉或腹脹等腸胃道刺激症狀。
劉君豪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應認清完整標示,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有效日期,切勿貪小便宜向來路不明的商販購買,以免有問題時無從追蹤毫無保障。1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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