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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津中興市場出租案 市府業者互槓

2015/1/2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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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7日電)高雄市經發局今天以違約為由,會同警方前往要收回出租的旗津區中興市場,但業者拒絕點交,雙方互槓,並揚言法院見。

經發局市場管理處長林麗英帶著公文會同警方到中興市場,準備與業者點交要求業者返還;海洋之星綜合管理處總經理陳正賢也帶著律師在場召開記者會,強調不是公司不願返還,而是經發局未履行合約在先,館內處處漏水,如何招商?

陳正賢說,去年2月19日是被告知前來會勘驗收地下室及2樓修繕工程,列席簽名卻被硬拗為完成點交,並開始起算租金。

林麗英則說,經發局以月租新台幣4萬餘元超低價出租上千坪大的市場2樓,上千坪的地下室則無償供業者使用,業者自去年2月19日起至去年12月中旬,連續積欠市府8個月租金共33萬餘元及電費8000多元,幾經催討一再藉故拖延,因此於去年底予以解約。

她表示,今天依法行政前來要求業者返還,沒想到業者仍藉故相拒,將依民法提告,訴諸法律解決。

她又說,102年、103年經發局分別斥資100多萬元及60多萬元,在2樓及地下室展開修繕,業者也都有簽名驗收在案,如今卻混淆視聽。

陳正賢也揚言要告經發局違約。10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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