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茲:政府祕密取得電郵需受規範
2016/4/19 10:54
(中央社華盛頓18日綜合外電報導)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今天表示,在數位隱私權爭辯中,沒人是選邊站的「絕對論者」,但他支持微軟打官司,以便能在聯邦當局索取客戶資料時告知客戶。
蓋茲(Bill Gates)在華盛頓路透社(Reuters)「新聞人物」(Newsmaker)活動時表示:「可能在某些情況下,政府可祕密取得1家公司電子郵件的相關資訊。」
「但微軟在這起官司所秉持的立場,是這種情況應該是情非得已,而不是理所當然的自動加諸禁言命令。」
微軟(Microsoft)上週向公司總部所在地西雅圖的聯邦法院,指控政府違反美國憲法,禁止微軟通知數千名客戶,政府要求提供他們的電子郵件和其他文件,有時甚至是無限期。
微軟的對手蘋果(Apple),就去年12月加州聖伯納地諾(San Bernadino)槍擊案凶嫌iPhone手機解鎖與否,和美國政府槓上。
蓋茲指出,執法部門和隱私權倡議團體間更多的合作,將有助決定哪種立法架構,可以在政府如何取得隱私資料管道...達到完美的平衡。
60歲的蓋茲說:「我不認為有任何的絕對論者,認為政府有權或無權取得任何東西。」10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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