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以上聘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 民團憂搶工效應衝擊中重症家庭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31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80歲以上聘外籍家庭看護工得免醫療機構評估。衛福部表示深感遺憾,恐衝擊國內長照、加速長者失能。家總憂心家庭看護與家事工更混淆,衝擊中重度失能家庭。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此外,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時,其評估與認定方式應由衛生福利部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副司長吳希文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新法通過後,恐衝擊中重症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權益。
吳希文表示,據統計,目前國內80歲以上的長者約6成無失能;但輕度失能、亞健康長輩仍具行動與社會參與能力,衛福部鼓勵有照顧需要者使用長照服務及各類型據點,以達預防及延緩失能、健康老化及活躍老化。
如在無失能狀況下選擇24小時1對1照顧,吳希文示警,對長者可能提早加速退化、加重未來醫療耗用及照顧負擔,亦不利一對多照顧模式推動。
衛福部表示,仍將持續推廣民眾使用一對多照顧模式、翻轉照顧觀念,針對中重度失能者,也將持續加強24小時的住宿式長照資源布建與醫療長照銜接,保障有照顧需求家庭的權益。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指出,對此結果「很遺憾」,原來政策評估可以如此粗糙,沒有任何衝擊評估、供需評估和配套準備就上路;其中最擔心的,就是首當其衝的重殘臥床者和沒有能力為這件事情發聲的重度失能家庭。
陳景寧說明,過去能通過巴氏量表評估的多是重度失能長者,由於長照給付沒有包含住宿式機構,加上民情普遍覺得送住宿式機構照顧會有罪惡感,因此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變成折衷作法,不會太違背親情,又有人幫忙,讓失能者家庭年輕人可以出去工作。
陳景寧預估,照顧健康或亞健康長輩的工作,更傾向僅做備餐、陪伴,與照顧重癱、臥床者工作負荷差距大,恐將造成搶工效應,且未來家事工與看護工恐會更加混淆;因此呼籲政府應盡快確立兩種工的種類與價格,而當初承諾人力一定供不應求者,在弱勢民眾遇到搶工問題的時候,也要負起責任。(編輯:陳政偉)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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