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大㵢:申購車輛為汰換2輛老舊公務車 非換代表座車
(中央社記者鍾佑貞華盛頓25日專電)週刊報導駐美代表俞大㵢執意購買駐美代表座車,但因年限沒有達標而未獲准。俞大㵢今天澄清,申請採購車輛是為了替換用十餘年、里程數逾十幾萬公里,超過換車標準的公務車,而非自己的代表座車。
鏡週刊昨天附上駐美代表處內部公文,報導俞大㵢就任後有濫花公帑的疑慮,包含執意購買近新台幣400萬元的駐美代表座車,但因原座車剛買2年,依規定不能更換,最終被擋下。
鏡週刊附上的公文可見,發文單位相關資訊旁寫有(稿),代表公文並非送給外交部簽核的最終版本,公文上也無相關單位核章,沒有發文字號、發文日期。
俞大㵢今天下午在華府召開記者會澄清,當時申請採購車輛是想汰換兩輛公務車,一輛已使用14年,另一輛則是12年,已經超過年限規定。兩輛車的里程數也分別超過12萬、11萬公里,高於規定里程數。
「事實上這兩部車都已經沒辦法再開了」。俞大㵢表示,因此他跟國內建議,這兩輛車可以換成新車。
他說,華府大部分國會議員、重要首長或企業領袖會搭乘較大型的休旅車,「我們要符合當地這種情況,跟大家融入」。
俞大㵢指出,參加重要會議、出入國會山莊,接待國內首長、長官時,也應有相似規格的禮賓車,因此仍會向國內爭取同類的休旅車。
「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代表、首長為什麼不能跟這些人一樣,進出用這些車子呢」?俞大㵢強調,這是涉及國家門面、格局的問題。
外交部台北時間24日對報導做出回應時,沒有說明俞大㵢是否申購座車,也沒說明駁回理由。
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當時說,至於週刊報導駐美代表處要申購館長座車的部分,館長的車輛使用都有相關規定,使用年限、里程數都有一定的規範才能換購。這部分,外交部並沒有同意換購相關的車輛。至於其他車輛使用情形,外交部會進一步了解。(編輯:韋樞)1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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