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國會職權修正案 卓榮泰:研議提覆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9日電)立法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明定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元等關鍵條文。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政院將會在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後,研議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程序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28日深夜透過新聞稿表示,民主進步黨黨團將就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等聲請釋憲,卓榮泰表示尊重,並再度重申行政院忠誠守護憲法。
卓榮泰說,這次修法過程,人民對於立法院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法案提出諸多質疑,而許多條文的內容也有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權力分立,以及例如法律明確性原則等憲法爭議。
卓榮泰指出,由於行政院依法行政,也包含遵守憲法,因此這次法律修正案有因違憲而致窒礙難行時,行政院將會在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後,研議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程序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榮泰表示,作為憲法最高行政機關首長,他一定會堅定守護行政團隊的尊嚴;然而,這次相關法律修正針對「藐視國會」一事並無明確定義,導致行政團隊將來在立法院說明政策時動輒得咎、無所適從,甚至無法完整澄清與政策相關的虛假資訊。
此外,卓榮泰說,法律修正後有關人事同意權的規定,也可能導致憲政機關或其他法定機關之職權的行使,產生困境。至於有關總統國情報告的修正條文,抑或涉及國會調查權的規定等,不僅存在權力分立的爭議,甚至也有過度干預行政權、侵害人民權利的疑慮。這些種種因素,都是行政院認為這次相關修正法案窒礙難行之所在。
卓榮泰強調,民主政治的可貴之處,是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行政院研議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能夠讓立法院再一次審視法案的內容,透過民主的對話,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如此才能穩固民主的根基,政策與法案的品質才能更加提升。
卓榮泰表示,透過憲政制度的設計來解決憲政體制面臨的危機,是行政院自始至終的態度和立場。雖然在目前國會生態下,行政院所提的覆議很有可能遭到立法院否決,但是行政院責無旁貸,仍會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程序,將這次修正案移請立法院覆議,以忠實捍衛憲政程序。(編輯:林克倫)1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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