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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仁:囤房稅2.0鼓勵房東釋出空屋 不影響租金

2023/7/7 17:15(7/7 17: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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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民眾在新北市三重區觀看房屋招租資訊。(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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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7日電)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表示,囤房稅2.0方案主要是將「閒置房屋」與「出租房屋」稅率差異化,房東只要將房屋出租,就不會受囤房稅影響,租屋價格自然也不會上升。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俗稱囤房稅

囤房稅小百科

政院2023年7月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重點有3項:(財政部研議房屋稅條例修法,行政院會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若順利三讀,預計2024年7月實施新制,2025年5月正式開徵)

  • 將「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
  • 法定稅率從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
  • 過去法規規範為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未來則為「應」訂定差別稅率,等同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

2014年修正房屋稅條例

  •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的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但全國僅限3戶;3戶自住房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稅率(也就是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屋),稅率則提高至1.5至3.6%,由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訂定固定稅率或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
  • 觀察各地方政府囤房稅的實施情形:共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都維持在最低稅率1.5%,僅4縣市提高。
    桃園市: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4%
    台北市: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第3戶以上稅率3.6%
    連江縣: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第3戶以上2%
    宜蘭縣: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持有3至7戶稅率2%,持有8戶以上稅率採最高3.6%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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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除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同時調高房屋稅差別稅率為2%至4.8%。

不過,為避免傷及無辜並鼓勵房東出租房屋,特定房屋稅率較輕,如房東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以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者,稅率將為1.5%至2.4%;建商餘屋2年以內,稅率則為2%至3.6%,給予建商2年銷售期。

陳建仁今天透過臉書表示,租屋族關注囤房稅2.0方案是否會影響租金,但這次方案主要是將「閒置房屋」與「出租房屋」的稅率差異化,房東只要將房屋出租,就不會被囤房稅影響,所以租屋價格自然不會上升。

他說,囤房稅不只要限縮炒房的空間,更是要讓房東更願意把空房釋出,無論是出租或是出售,都是釋出閒置住宅,讓有需要的人有機會租賃或購買。

陳建仁也呼籲,房東如果覺得出租很麻煩,可以考慮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透過包租代管4.0協助,處理出租相關事宜,不只節稅,還有優惠措施。(編輯:林興盟)1120707

(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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