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是什麼?投票規定、通過門檻與影響一次看
(中央社網站23日電)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18歲公民權」26日與九合一選舉同時投票。這項複決案通過門檻極高,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修憲條文內容、投票須知、通過或不通過的影響為何?中央社帶您一次看懂。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投什麼?
這是史上第一個修憲複決案,所以編號是1號。修憲重點是下修選舉年齡門檻,讓18歲以上的國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民投票、參選公職人員等權利。
複決主文如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
第1條之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為何要提18歲公民權修憲?
行政院的意見書列舉以下理由:
1.青年提早於18歲參與公共事務,有助強化民主思辨能力,落實世代正義。
因應人口結構改變及少子女化趨勢,青年世代須承擔更多義務與責任,提早於18歲賦予公民權,能提高青年對公共議題與事務的關心,養成其對政治參與之責任感,強化民主思辨能力,促進世代間對話,對於落實世代正義具有正面積極意義。
2.賦予18歲青年公民權,擴大國民政治參與,與國際潮流趨勢一致。
目前民主國家如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選舉權行使年齡均為18歲,鄰近日本、韓國,也於近年相繼調降選舉權行使年齡,選舉權行使年齡定為18歲,為民主國家普遍採行,與國際潮流趨勢一致。
3.統一法律規範,完善18歲青年權利與義務。
公民投票法107年修正時,已將公民投票權的年齡下修為18歲;民法110年修正公布也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與應負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的完全責任、兵役法起役年齡均同。國內法制以18歲作為國人權利義務行使年齡的規範基準,已成為社會各界多數共識。
憲法修正案流程為何?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須經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才算通過。
通過門檻要幾票?
根據中選會公告,這次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效同意票要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才算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
這個門檻相當高,2020年蔡英文總統連任時的得票數是817萬231票,也就是說,修憲複決案要比蔡英文得票再多145萬才能通過。
何時投票?
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
誰可以投票?
年滿20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受監護宣告者。
投票攜帶物品及流程是什麼?
投票權人須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領得公投票後,在圈選欄圈選「同意」或「不同」,並將公投票摺疊投入票匭。
通過或不通過影響為何?
公民複決通過後,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將由20歲下修為18歲。
若本案不通過,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仍維持為20歲,其他公民投票投票權行使年齡為18歲。
哪些國家實施18歲公民權?
根據CIA The World Fact book資料,全球約有180個國家18歲以上國民擁有投票權,例如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以及美國、歐盟、紐西蘭和澳洲等。
現今僅有台灣、諾魯、阿曼、科威特、喀麥隆等少數國家把投票年齡訂在20歲以上,新加坡、索羅門群島則是21歲以上。(編輯:劉千綾)1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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