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條例打破立院修法慣例 朝野將力拚外役監條例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30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過去除了緊急時效性的條約案,總質詢期間不處理法案,這次修法打破憲政慣例,接下來將力拚外役監條例修正通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020年12月28日初審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但當時因成立調查小組等條文未獲共識,草案遲遲未三讀修正;今年8月台南殺警案加速立法院討論修法,朝野黨團29日達成協商共識後,今天排入討論事項順利三讀。
朝野立委在今天院會時發言踴躍。管碧玲表示,警械使用條例20年未修法,使第一線警察多有顧慮,行政院109年5月就送交立法院,到今天才三讀,時間確實延宕,立法院應向警察致歉。
管碧玲表示,為讓警察執法時兼顧人身安全,修正條文將勤務分3級,一般情況可使用法定器械,第2個層級是警察面臨危害、脅迫時可使用足以達成目的物品,第3個層級則是在非常緊急致命情況下,警察可不需經過鳴槍示警就得逕行射擊;這3個層級具體明確,可確保警察有效執法與安全,避免侵害人權風險,且國賠制度入法後,警察可免於沉重訴訟和龐大賠償負擔。
管碧玲表示,這次修法完成4大目標,分別是警械使用分層明確化、設置調查小組,涉訟諮商輔導、建立國賠制度。
曾任警察大學教授的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表示,歷經鐵路殺警、台南殺警案後,立法院終於修改早已不合時宜的警械使用條例,過去許多警察執勤不敢用槍,主因是開槍若損害民眾權利,得獨自面對訴訟、賠償。
游毓蘭表示,今天的修法版本明定適用國家賠償法規,將給警員更多保障,盼警政署強化教育訓練,讓警員面臨危急時大膽用槍,而未來內政部調查小組可納入專家、基層員警,實際反映第一線用槍經驗。
台灣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表示,警械使用條例修正後,後續有賴警政署落實教育訓練;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表示,警察的裝備、訓練、人力,政府都應迅速補齊。
柯建銘今天也在臉書表示,台南殺警案促成立法院加速討論警械使用條例修法,更打破立法院過去紀錄,16日協商決定23日開議日同時,決議排定30日院會議程,將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排入院會討論事項;並在施政總質詢尚未結束前,即召開朝野協商討論相關爭議條文,經兩個多小時在各黨團充分討論後終達成共識,無異議力拚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
柯建銘表示,過去在立法院總質詢期間,除了緊急時效性的條約案外,從不處理法案,這次警械使用條例三讀通過打破憲政慣例。
柯建銘表示,三讀修法通過,不僅增加員警士氣、保護警察執勤安全,並要求警政署應加強員警訓練及增加相關設備,接下來將力拚外役監條例修正通過。(編輯:林興盟)1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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