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撤銷碩士學位 林智堅:捍衛清白、不影響參選[影]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王揚宇台北9日電)台大今天認定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林智堅下午指出,有沒有這個學位,對於他參選桃園市長其實並沒有影響,他會捍衛自己清白,服務桃園市民的初衷沒有改變。
林智堅的委任律師黃帝穎說,今天只看到台大的記者會,還沒收到處分書,待收到處分書後,律師團會開會研議,而行政救濟、行政爭訟是救濟方法之一;至於有無其他救濟可能性,需要收到處分書再進行判斷,律師團研議後會再跟當事人確認。
林智堅今天偕同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律師黃帝穎召開記者會,並公布今天凌晨委任律師向台大表明,想要在8月11日或8月12日出席台大學倫會議的email事證。
林智堅強調,他是無辜的受害者,信才剛寄出去,說明方便的時段均可前往學倫會參加說明,今天一早台大就如此大動作以記者會宣布結果,「當然有被突襲的感覺」。
林智堅說,過去擔任新竹市長,他相信市民不在乎他是不是碩士、博士,2014年選舉時,也還沒拿到台大學位,擔任市長8年,他用政績努力得到人民肯定,因此2018年順利連任。
對於桃園市長選舉是否參選到底,林智堅說,有沒有這個學位,對於他參選桃園市長其實並沒有影響,過去8年市長期間,他相信新竹市民不是因為他的學位而給予肯定,因為新竹市民學歷比他高的一大堆,博碩士一大堆,市政、政見、政績才是參選王道。
林智堅強調,還是會捍衛自己清白,服務桃園市民的初衷沒有改變。
林智堅指出,台大學倫會指稱余正煌先交出論文,因此他才是抄襲,但若當時指導老師陳明通未交出他的初稿給余正煌、他沒有提供自己的民調,余正煌就沒有辦法完成論文;所以,他沒辦法理解、也難以接受台大學倫會最後做出這樣的審定,「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碩士資格被取消」。
鄭運鵬則對台大學術審理提出6點質疑,包括,一、秘密審查卻對外放話;二、蘇宏達召集人顯然未審先判;三、不採用具法律效力的證據;四、未尊重當事人權益突襲召開記者會;五、利用急就章程序成就政治審查;六、草率否定畢業論文的教授審查。
鄭運鵬強調,蘇宏達還沒有看過事證,就直接發信給學生說這事件是件醜聞,還沒有看過資料就已經發信,這才是教育界醜聞,「我們對這樣的審查程序,表達高度的遺憾」。
黃帝穎進一步指出,今天的審查結果有3大違法,一、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客觀義務;二、違反台大學倫要點第一條的公正客觀程序;三、違反比例原則。
黃帝穎說,這3大違法都是目前台大揭露的事實,這次的論文事件很清楚,先有民調內容,甚至2016年2月1日也經過公證確認文稿內容,如今林智堅卻被指晚畢業所以被認定抄襲,這形同是對於公證法效果的無視,「真的是蘇宏達們比法院大」。
另外,對於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曾憂心論文事件「一屍五命」,鄭運鵬今天說,民代不能自私只想自己、只想有沒有聲量,不能讓受害者受到二度傷害。(編輯:林興盟)1110809
台大撤銷學位 林智堅:我是無辜受害者無法接受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葉素萍台北9日電)林智堅被控論文抄襲爭議,台灣大學今天宣布學術倫理審定會決議,認林智堅抄襲並撤銷碩士學位。依法審定過程保密,完整審定書不公開,裁定書則會提供當事人。
林智堅下午在律師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他非常無辜,也是一個受害者,他2013年進入台大國發所就讀,純粹是希望能夠充電,2015年下半年開始,在新竹市政上比較熟悉下,便開始啟動論文準備工作。
林智堅提到,指導教授陳明通在2015年向他要自己選舉時的內部資料,他之前召開記者會時,說明過陳明通和自己的電子郵件對話內容,也把相關資料交給台大學倫會。
林智堅指出,沒想到台大不把這樣的證據當作證明,今天台大開記者會的說法及內容,讓他非常難以接受,這指控實在太大。
林智堅律師團在記者會前透過臉書聲明指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未依法迴避,以致於無法確保學倫會組織及處理程序的公正客觀;台大學倫會無視相關文字確實是林智堅先撰寫,而非引用他人文字、資料,僅機械式以論文口試前後時間比對,就草率認定林智堅抄襲,顯然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
律師團聲明表示,學倫會曲解保密規定,無異黑箱作業,既漠視當事人權益,又欠缺有效監督機制擔保,有失公正。
聲明指出,學位授予是嚴肅的法定程序,也經過校內外口試委員的專業判斷與決定,學術倫理如果涉及撤銷學位,在審定委員組成及處理程序,至少要有相對應的組織及程序保障,在委員會組成、程序都不嚴謹情況下,草率審定,最終卻有權撤銷學位,顯然輕重失衡,有違比例原則。(編輯:謝佳珍)1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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