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0年核發17萬戶住宅類建照 創10年新高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內政部指出,110年核發住宅類建築物建造執照計17萬465戶、使用執照10萬4872戶,都是近10年新高;6都占全國核發建照的總樓地板面積68.55%,以台中市、桃園市、台南市最多。
內政部表示,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工程,應請領建造執照;從領得建造執照日起,應在6個月內開工,並在開工前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建築物建造完成後的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使用執照。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110年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計2萬6089件,較109年增加0.42%,核發住宅類(H-2類)建造執照17萬465戶,為近10年新高,較109年增加1萬426戶。
以縣市別來看,110年6都核發建照總樓地板面積,合計2977萬平方公尺,占全國核發總樓地板面積68.55%,以台中市742萬平方公尺、桃園市584萬平方公尺、台南市520萬平方公尺較多;非6都則以彰化縣、新竹縣、屏東縣、雲林縣及嘉義縣超過百萬平方公尺較多。
內政部指出,與109年比較,6都增幅以台南市增加33.70%最多、高雄市增32.16%次之、台中市增11.74%居第3;非6都縣市以連江縣增加44.89%最多、屏東縣增35.64%次之、嘉義縣增29.76%居第3。
另外,建築物開工部分,內政部表示,110年建築物開工計1萬7077件,較109年減少7.81%;其中住宅類開工13萬822戶,較109年減少3493戶。
內政部說,110年6都開工總樓地板面積,合計2355萬平方公尺,占全國總樓地板面積77.21%,以台中市652萬平方公尺、桃園市490萬平方公尺、台南市413萬平方公尺居前3位。
若與109年比較,內政部表示,6都中台南市及台中市呈正成長,分別增34.40%及0.13%,其餘4都呈負成長,以高雄市減少29.57%最多。
內政部說,110年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計2萬2486件,較109年增加0.52%;其中核發住宅類使用執照10萬4872戶,較109年增加6612戶。(編輯:楊蘭軒)11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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