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條例延長至112年6月底 立院無異議逕付二讀
2022/4/22 11:08(4/22 14: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2日電)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1年到明年6月30日;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報告事項,無異議通過將此案逕付二讀,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依「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施行期間將在今年6月30日屆滿。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仍屬嚴峻,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應有繼續採行與整備的必要,且為保障配合防疫措施者的權益,並提供受疫情影響致營運或生計困難的產業、民眾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以維持國內經濟、民生的安定,行政院4月15日函請立法院同意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1年到明年6月30日。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民進黨團提案,此案逕付二讀,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對此,院會主席、立法院長游錫堃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會場無人提出異議。隨後,游錫堃宣告,本案逕付二讀,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編輯:潘羿菁)1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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