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政院嚴重忽視合作社發展 應趕上國際思維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7日電)監委紀惠容今天說,行政院卻長期忽視合作事業,近10年來預算減幅達90%,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更已籌備超過7年;行政院應趕上國際思維,審慎面對合作事業發展困境。
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下午舉行記者會。紀惠容指出,憲法明定國家應獎勵與扶助合作社,聯合國宣言也說明合作社的重要性,甚且將合作社被登錄為無形資產,它是消除貧窮、提升人權的重要手段。
紀惠容說,因受理人民團體陳情,經調查後發現,行政院與相關部會嚴重且長期忽視合作事業發展。其中,內政部是合作事業發展中央主管機關,102年間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內政部組織法修法通過之前,暫時成立「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處理,但籌備至今已超過7年。
紀惠容表示,台灣的合作事業類型繁多,包括生產、運銷、供給、利用、勞動、消費、公用、運輸。據統計,從104年到109年間,合作社數量減幅8.95%、人數銳減16.29%。依合作社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成立合作事業發展基金,但至今仍未依法成立、嚴重遲滯。
紀惠容說,相關獎勵補助經費預算逐年遞減,近10年來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統刪結果,減幅高達90%。
紀惠容表示,台灣可借鏡國際合作事業發展經驗,例如德國有「住宅合作社」,資金來自社員交納的股金、政府補貼利息及社會捐助,合作社住宅由合作社監理會經營管理,對房屋使用者收取低廉的租金,並負責維護管理房屋。
紀惠容說,德國還有「綠電合作社」,利用包含沼氣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3種綠色能源技術發電,同時建構完全自給自足的自有電網與熱源分配網絡,並與其他電網對外相連,兼具獨立性與備援性,除可電力自足,也可販售電力。
紀惠容表示,行政院應趕上國際思維,審慎面對現行合作事業發展的困境,妥善回應民間殷切期待,回歸憲法保障,以符國際潮流與落實憲法基本國策的精神。(編輯:郭無患)1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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