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軍公教退撫給與7/1調高2% 估53萬人受惠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賴于榛台北7日電)考試院今天說,因應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給與,至少每4年應檢討一次的期程6月30日將屆,考試院會3月31日通過已退休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從7月1日起調高2%。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也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政院今天將會同考試院,核定公告退休(伍)軍、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並自7月1日跟進調增2%。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這次是107年年金改革施行後,首次啟動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機制,適用人數估計約19萬餘人,預估每年將增加政府預算支出約9.31億元,退撫基金將增加支出約10億元,合計軍公教人員適用人數約53萬餘人,預估整體每年政府預算及退撫基金將分別增加支出約32.66億元及20.54億元。
考試院表示,本案已經行政院今天同意會銜公告。另外,有關行政院函送軍、教退休(職、伍)人員或遺族的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案,考試院也在今天院會同意會銜公告,將同步從7月1日起調高2%。
考試院指出,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的定期退撫給與,包括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及遺屬年金(月撫慰金),從107年7月1日起已經不再隨現職待遇調整而調整,改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3條規定辦理。
考試院表示,在中央主計機關發布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或至少每4年,由銓敘部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成長率、人口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等6項法定因素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核定公告。
考試院說,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資料,從108年1月1日起算的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為1.73%,雖尚未達到啟動調整機制的標準,但每4年應檢討一次的法定期程,將在今年6月30日屆至。
考試院表示,銓敘部依規定組成專業評估小組,且考量軍公教人員退撫權益宜一致及整體國家財政支出等因素,邀集國防部、教育部各別組成的軍、教人員專業評估小組,在3月14日召開聯席會議。經與會學者專家與機關代表綜合考量物價指數累計成長情形、政府財政狀況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衡平等因素,決定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調高2%,以適足維持其經濟生活安排。
考試院說,這次調整後,未來如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法定要件或每4年,都將依規定檢討調整,以保障退休公務人員及其遺族領受定期退撫給與權益。(編輯:張均懋)1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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