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污水處理建設未發揮效能 監院糾正嘉義市府
2022/4/4 17:22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4日電)監察院指出,嘉義市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截至1月只完成4241戶接管,未達成1萬5000戶目標;耗資近5億元興建的水資源回收中心也未有效發揮應有效能,通過糾正嘉義市政府。
根據監察院最新公布的糾正案文,嘉義市政府原以人力及經驗不足為由,將污水處理廠委託營建署代辦,但在民國105年7月間終止代辦,收回改採統包方式辦理,導致設計廠商已完成基本設計、細部設計成果及費用,共計新台幣813萬餘元,因統包廠商設計污水處理方式不同,無法接續使用,形同虛擲。
監察院指出,改採統包用意在於縮短建置時程,但嘉義市政府耗時5個多月,才完成統包設計審查作業,未能發揮統包效益,截至111年1月也只完成4241戶接管、占4.17%,未達成原有接管1萬5000戶目標,核有怠忽。
監察院說,嘉義市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共分9標,從第1標開始,就因未詳實評估而延宕、第2標至第3標也因未先擬訂整體計畫的標準圖說與通用規範、而接續延宕;各標完工日都較原訂目標落後2年8個月至3年1個月不等,且連帶影響第4標至第9標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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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表示,截至監委調查的111年1月止,結算耗資4億9552萬餘元興建的水資源回收中心,每日處理量為 2267.7噸,只達契約處理量每日1萬2000噸的18.9%,未能有效發揮應有效能,確有疏失。
監察院指出,監委陳景峻、蘇麗瓊、郭文東依憲法第97條第1項及監察法第24條規定提案糾正,監察院也在3月15日通過糾正嘉義市政府,並移送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編輯:林興盟)11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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