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複決滿20歲才可投 是否併九合一大選待決
2022/3/25 14:27(3/25 19: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表決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後續將交由公民複決。中選會表示,年滿20歲的國民,始具有修憲複決公投的投票權;至於是否併年底九合一,屆時將由中選會委員決議相關事宜。
公民複決案若通過,未來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下午告訴中央社記者,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
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18歲有公民投票權,對於修憲複決是否比照公投法。陳朝建說,依憲法第130條規定,選舉人投票年齡定為20歲,因此,年滿20歲的國民,才具有修憲複決公投的投票權。
修憲複決公投是否有機會綁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陳朝建說,中選會將於收到公告滿半年的立法院函文後,經由中選會委員決議相關事宜。
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中選會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憲法增修條文已明定辦理期限,不適用公投法規定。
18歲公民權修憲案如果在今年底順利通過公民複決程序,根據內政部戶口統計資料,截至今年2月底,全台滿16歲者有20萬5026人,滿17歲者達21萬5248人,初步推估,2年後能在2024年總統大選時變成首投族者,將逾42萬人。(編輯:謝佳珍)1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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