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男童遭重摔致死 監院糾正體育署台中市府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6日電)台中市7歲黃姓男童110年間上柔道課遭重摔昏迷,住院70天不治。監委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後,監察院近日通過糾正台中市政府、教育部體育署,葉大華明天將舉行記者會說明。
台中市7歲黃姓男童在去年4月21日在校外道館上柔道課時,遭何姓教練及學長重摔27次,顱內出血住院治療70天,並在6月29日晚間不治。
葉大華去年5月時,就教育部體育署、台中市政府運動局、台中市柔道委員會的體制權責問題,以及主管機關針對兒少運動安全政策、場地管理及監督等是否涉有違失,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下午發出採訪通知,針對台中市柔道館何姓教練施暴重摔7歲黃姓男童致死案,監察院提案糾正台中市政府及教育部體育署,葉大華明天上午將舉行記者會說明。
針對監察院通過糾正台中市政府、教育部體育署,體育署低調表示,目前還未收到公文,因此無法回覆。
但事實上針對台中7歲柔道男童遭無照教練重摔致死一事,事發後體育署已將所有取得教練資格的教練造冊登記,並要求各縣市政府積極查核各級教練是否具備執教資格,事後並函請協會,要求教練講習課程內容應納入幼兒體育課程,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台中市教育局則表示,事件發生後,市府深感痛心,除請學童所就讀學校予以關心協助外,市長盧秀燕、教育局長楊振昇也前往探視關心。
有關學校運動代表隊部分,教育局表示,已要求各校應聘請具有專長的教練或教師擔任訓練工作,至於社團活動指導教師則應優先遴聘校內教師擔任,或外聘符合一定資格的師資。
至於事發場地部分,教育局指出,借用場館給體育團體作為推廣運動使用,並於借用契約明定借用單位應採取相關體育活動的必要措施,以保障體育活動者安全。此次事件發生雖非場地所致,但未來仍將持續要求借用單位善盡安全維護責任,避免類此事件再發生。(編輯:翟思嘉)1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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