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禁萊豬釋憲辯論 北市國民黨團籲維地方自治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1日電)憲法法庭明天將針對萊豬零檢出地方條例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台北市議會中國國民黨團和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今天齊呼,地方政府有權維護民眾食安權益,籲大法官公正審判。
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簡稱萊劑)的美豬(萊豬)於民國110年元旦起開放進口,行政院於109年12月31日宣布,相關地方自治條例凡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包括台北市議會、台南市議會、台中市議會和嘉義市議會都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訂於明天上午9時30分召開言詞辯論庭,並邀聲請人和衛生福利部等相關機關說明。
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今天也舉行記者會呼籲中央勿扼殺地方自治、開民主倒車,眾人高呼「捍衛食安!大法官加油」口號。
黨團書記長王欣儀首先表示,釋憲法庭明天開庭,目前15名大法官中,有多達11人都是總統蔡英文所提名任命,且發現大法官還特別納入雙方(中央政府、地方市議會)「都沒有提出爭執」的題目事項,加入自治條例涉嫌違反「國際法、構成國際貿易障礙」的問題。
王欣儀說,這令人憂心是否有政治力的介入,釋憲法庭能否進行客觀、獨立且公正的審判。
她認為,繼萊豬之後,日本福食也隨之解禁,兩者問題一體相關,但地方的食安自治條例並未涉及任何進口規定,只是在市內販售的限制而已,若未來只要和任何中央進口政策有所牴觸,即可片面宣告地方自治條例無效,將嚴重戕害中央、地方「權力分立」的民主核心價值。
與會的廖元豪緊接著表示,自己並非國民黨員,但相當關心食安和地方自治問題,認為大法官任重道遠,因為行政院函告萊豬案無效一舉相當粗暴,只有憲法法庭可抑制其作為。
廖元豪指出,針對地方政府對食安訂定較嚴格標準的爭執點,認為是符合地方制度法容許內容,且大法官以前在第738號曾做過類似解釋,地方政府針對網咖和電動玩具店可較中央訂定更嚴格的標準。
他說,行政院如今卻要將萊豬案硬拗成食品安全為中央事項,實際卻屬國際貿易、進出口問題範疇,認為地方政府若為民眾安全和健康都可訂定更嚴格標準,同時質疑中央容許萊豬進口,卻禁止在軍中和學校等處食用,批評中央函告無效手段偏頗,大法官應嚴格審查此案是否未兼顧地方自治權限。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執行長黃健豪也到場聲援,他指出,釋字第738號涵義為地方政府有權訂定(電子遊藝場)更嚴格標準規範,食安問題同樣也是維護市民權益,地方自治規範應無違法,希望大法官可以秉持權力分立原則,不要成為幫行政院解釋的下屬機構。
現場台北市議員秦慧珠、汪志冰、徐巧芯、王鴻薇、游淑慧和張斯綱也都陸續表示,憲法法庭辯論關乎食安、中央和地方法律問題,包括藍綠執政縣市議會都提出釋憲。
他們呼籲,大法官千萬不能為政治服務、背書而成為橡皮圖章,應秉持良知維護人民權益,「未來地方自治能否繼續走下去,明天是關鍵一步」,否則地方政府未來只能執行中央命令,無權保護自己的市民,希望憲法法庭能依法體現中央和地方分權制度。
王欣儀最後還秀出高中「公民與社會」教科書指出,內容寫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權限劃分,地方自治團體可自行立法、負責規劃和執行政策,並舉台中市政府針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訂定自治條例說明,同理地方政府也有權捍衛食安問題,呼籲大法官應捍衛人權和民主核心價值。
萊豬零檢出地方條例釋憲案明天進行言詞辯論庭,這也是憲法訴訟法於今年1月4日施行以後第2件言詞辯論案件,首件為1月17日舉辦的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編輯:張銘坤)1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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