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座談 聚焦校園霸凌、體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3日電)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撰提「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已在3日舉辦第3場次焦點團體座談,聚焦討論校園霸凌、體罰、延後到校時間等議題。
人權會指出,針對校園暴力及霸凌議題,會中有學生代表指出,教育部請各級學校發放「防制校園霸凌調查問卷」,但成效不彰,私校體罰情形依舊嚴重,學生不敢申訴,外界也難以得知內部實際情形。
也有學生代表表示,師對生的直接體罰漸漸消失但仍存在,且言語上的精神暴力逐漸增多,另外校園霸凌行為有針對同志、特教生等特定族群的傾向,未來更應落實國中小學生的性平教育和反霸凌教育。
台灣家長聯盟代表謝國清指出,教育部對校園體罰、精神暴力,過於倚重由教育體系自行解決問題,但程序不夠公開透明,造成自己人管自己人,成效不彰。
台南一中教師郭復齊則建議,性平、霸凌事件發生需要外部機制的監督與糾正,即使現階段無法建立以學生為主的申訴機制,也應思考如何使學生在現行機制裡取得一定的位階。
監委葉大華指出,從「兒童權利公約」的角度加以檢視,某些嚴重體罰手段已經涉及酷刑,如何從學生的受教權出發,向社會大眾溝通不當體罰實已涉及酷刑,需要持續檢視、對話的過程。
此外,針對學生申訴機制及表意權面向,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唯有將學生與家長作為當事人思考,才能真正落實學生的人權,未來應以學生為主體,設計更友善的申訴制度,呼籲教育基本法中納入學生權利專章,保障學生人權。
針對延後到校時間議題,有學生代表表示,部分學校沒有落實高中生每週至少2天可以8點到校,甚至還出現「週六班」、「課後精進班」等名目,變相延長學生在校時間,且強迫上第8節課及留校晚自習到深夜也仍是普遍現象。
監委范巽綠表示,「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台灣正處新舊交接階段,學校體制需時間轉型,另一方面也必須結合學生、家長、老師、行政單位的培力,以深植人權價值與理念。
范巽綠說,教育部、國教署、各縣市教育局需共同建立強而有力的協力團隊,進一步根除行之有年的升學主義及形式主義。(編輯:郭無患)1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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